经营过期食品还虚假宣传一餐厅被查出多项违法

5月 1, 2022 成功案例

10月11日,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部门获悉,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,发布虚假广告,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,望湖城一餐厅被罚款一万余元。

今年6月9日,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鱼味堂餐厅进行日常检查时,在该商户后堂操作区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,并在经营场所内发布虚假广告,遂对其立案调查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,在该餐厅烹饪区操作台及调料架上发现小苏打一袋、黄姜粉一罐、浓缩火腿汁调味料一瓶、大蒜粉一瓶,这些调料均已开封且超过保质期。餐厅工作人员称,小苏打用于小炒黄牛肉,另三种调料用于蒜茸龙虾,这两种菜品已长时间不加工,因此这四种食品、食品添加剂过期后未使用过,但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此外,办案人员还发现,该餐厅购进涉案物品时,未查验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,未保留进货单据,无使用记录。

在调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还在该餐厅发现入口楼梯旁水产池上有标签“千岛大头鱼”,楼梯旁墙壁上的宣传海报上有“鱼味堂生态·千岛鱼坊,好水养好鱼,千岛有机鱼吃出农夫山泉的感觉”,楼梯转角墙壁上有一宣传灯箱,上有“千岛湖面积573平方公里”等内容。而实际上,该餐厅经营的鱼是从太湖县花亭湖水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,该公司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花亭湖水库,并非产自千岛湖的鱼。

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鱼味堂餐厅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;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;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其作出合计罚款10960元的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