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轻信免费足疗广告做完不但收钱还让办卡

5月 1, 2022 产品展示

近日,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,她去做了一次免费足疗,做完后对方却说要正常收费,没办法,她只得交了35元足疗费。哪知,交完钱后,对方还让她再办一张2000元的会员卡。对此,王女士拒绝了。

现在,一些商家用“免费”做诱饵,吸引顾客去消费的现象时有发生,一些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掉进了免费陷阱里,但享用了一系列免费服务后,却无法脱身了,不得已只能自己掏了腰包。

据王女士介绍,她上周出门逛街,走到华南广场时,被一家美容院的业务员拉进去体验。那个业务员跟她说这次是免费的,让她试一试。“我去了那家店,但是没选美容的项目,挑了一个足疗的项目做了一次。做完后,为我做足疗的那个大姐说她怪累的,不能就这样白给我忙活,让我交35块钱足疗费。 ”王女士说,她觉得做足疗的那个大姐也挺不容易的,就给了对方35块钱。

王女士告诉记者,交完了35块钱后,对方不肯作罢,还让她办一张足疗的会员卡,2000元做50次。她说,自己没带那么多钱,办不了卡。美容院的业务员说做足疗前、后都必须进行登记,要签名,并留下联系电话。“我当时没怎么仔细看就签字了,后来一想,这可能就是办卡的手续。哪有这样的啊,做了一次足疗,就硬让人家办卡? ”

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闫建业律师说,如果消费前已经说是免费了,但之后又收取了35元,那么这35元消费属于一种欺诈行为。闫律师表示,经营者这种消费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交易自主权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9条中已经有明确规定,如果商家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,消费者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赔偿。遇到这种情况,消费者也有权去消协进行投诉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另外,商家在消费者不自愿的情况下,反复让消费者办卡,这种行为也属于侵害消费者的交易自主权,如果情节严重的话,则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,在民事上消费者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。 记者崔琰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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