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《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》,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4月2日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(自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6日)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以书面材料分别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、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。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,并提供手机号码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,同时本人签字;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方式。
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王春(电线,邮箱:,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13号,邮编:010010。)
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周志强(电线,邮箱: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,邮编:100125。)
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甘源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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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 、呼伦贝尔申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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